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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【新政策】宁夏2017年事业单位招聘不得对这些条件设限了!

    信息发布者:念念不忘
    2017-02-21 19:22:11   转载

    2月13日,记者从自治区人社厅获悉,在各地各单位报送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遴选工作计划时,我区要求不得对性别、工作年限(经历)、民族、政治面貌设置限制性条件,不得设置资格初审、资格复审时无法审核和衡量、显失公平的招聘条件。 

      为了方便考生报考,我区各地各单位将学历一般设置为:研究生、本科、专科、中专,学位一般设置为:博士、硕士、学士。招聘单位在岗位计划中应明确是否招聘双学士第二学位(专业)、辅修学位(专业),没有进行明确的,将视为考生所修第二学位(专业)、辅修学位(专业)都符合招聘岗位学历学位条件。

      今年的事业单位笔试科目分为五个类别,分别是综合管理类(A类)、社会科学专技类(B类)、自然科学专技类(C类)、中小学教师类(D类)、医疗卫生类(E类)。

      综合管理类、社会科学专技类、自然科学专技类、医疗卫生类笔试科目均为《综合应用能力》和《职业能力倾向测验》,分值各150分,总分值300分。

      中小学教师类(D类):中小学、幼儿园、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类考试内容为教育综合基础理论和学科专业知识。

      医疗卫生类(E类):划分为中医临床、西医临床(含口腔、医学检验、康复)、药剂、护理、医学技术(含医学影像)、公共卫生管理(含卫生检验)六个考试类别。

      此外,每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最多为10人,对职业资格和取得的专业证书等有要求的必须明确说明,招聘《岗位计划一览表》一经确定,不得擅自修改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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